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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性质

法律术语

  票据性质是货币证券和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目录

票据性质的主要内容

  1、票据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即货币证券。

  有价证券是一种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各种票据的,以一定金额来记载的证书。有价证券可分为物权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等,其中,货币证券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和条件下流通。但是,货币证券并不是货币本身,它不具有由法律所规定的货币强制通用效力,它只是在法定的特殊范围和条件下才可以发挥其作用。票据正是因为属于货币证券,代表了一定数量的货币请求权,并具有流通作用,所以,它才可能发挥它的汇兑、支付、结算和信用等基本功能。所以,货币证券是票据的基本性质之一。

  2、票据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票据是在市场交换和流通中发生的,反映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具体地说,在财产(商品、货币及其他财产权利)交换中,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财产方面的、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即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这就要求以书面形式确定和表现出来,以保障双方实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票据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没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没有票据。所以,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是票据的基本性质之一。

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产生票据的基础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原因关系指票据当事人之间接受票据的理由,最典型的就是合同关系),也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所以,票据权利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须证明给付原因,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对抗善意第三人进行拒付。

  但票据的无因性仍存在例外,不能将其绝对化。例如,票据债务人可对有直接原因关系的票据权利人进行抗辩。

  例:出票人A基于买卖关系,签发票据给持票人B,委托自己的债务人,也就是付款人X进行付款,后来B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C。那么,当C请求X进行付款的时候,不用证明A、B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即使A、B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或有瑕疵、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要求,C仍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向X主张付款。

  但是,如果A、B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或者B违约,交付标的物不符合要求,那么A可以拒绝付款,因为A、B是存在直接原因关系的当事人。

  (2)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的要式性表现在:

  ①票据法律法规严格地规定了票据的制作格式和记载事项。不按票据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票据事项的记载,就会影响票据的效力甚至会导致票据无效。

  ②在票据上所为的一切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无效。

  (3)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所载权利义务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票据上所载文义确定;不允许依据票据记载以外的事实,对行为人的意思作出与票据所载文义相反的解释,或者对票据所载文义进行补充或变更。即使票据的书面记载内容与票据的事实相悖,也必须以该记载事项为准。

  (4)票据是设权证券。即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首先做成证券。在票据做成之前,票据权利是不存在的。票据权利是随着票据的做成同时产生的。这就是票据的设权性。

  注意:与票据是设权证券相区别,股票、出资证明书都是证权证券。

  (5)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流通,它较民法上的一般财产权利、流通方式更加灵活简便。票据上的权利,经背书或单纯交付即可让与他人,无须依民法有关债权让与的有关规定。一般说来,无记名票据,可依单纯交付而转让;记名票据,须经背书交付才能转让。这就是票据的流通性。

  (6)票据行为独立性。一张票据上存在多个票据行为时,每个票据行为都独立地产生各自的效力,互不影响。某一票据行为无效,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票据特点

  1.信用特点

  狭义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分别体现了商品交易中延期付款所形成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关系,是有利于优化企业资金配置,提升商品交易效率、提高商业信用的信用工具。

  2.调控特点

  票据的调控特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央行通过商业汇票再贴现政策可以调控货币市场供需和信贷结构,从而达到调节货币供应量和信贷投向的政策目的;二是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手段实现调节自身资产负债结构,更好适应市场需求。

  3.支付特点

  票据是经贸往来的一种主要支付结算工具,通过票据背书转让可以完成商品交易的资金交付,为加快商品流通和企业资金周转提供了极大便利与支持,是企业主要日常支付方式之一。

  4.融资特点

  票据贴现是一类“质优价廉”的融资产品,尤其适合中小企业,一是利率低廉,主要体现在银票贴现,其贴现利率远低于一般融资产品,大幅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办理便捷,当前流通票据绝大部分是电子商业汇票,其贴现可通过商业银行网银直接办理,流程更简便、融资效率更高。

  5.投资特点

  票据的投资特点主要集中于标准化票据及票据资管等业务产品。投资方通过投资未到期、已贴现(或未贴现)的票据资产或票据收益权,以提升收益水平、降低投资风险;融资方通过转让票据资产或票据收益权实现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回笼资金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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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05-06/27/content_2602165.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