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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财政部建立的服务管理平台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简称全国统一平台)是财政部根据全国各地对会计人员管理需求,在各省级管理平台的基础上研究开发的专用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全国统一平台于2024年9月26日上线试运行,2025年1月1日正式运行。

目录

主要功能

  全国统一平台立足会计人员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会计法规制度建设宣传培训、会计管理工作学习交流三项目标,共开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优秀考生管理、会计职称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人员奖惩登记管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法规制度培训、会计管理工作动态、会计管理队伍建设等12个业务模块百余项功能,基本涵盖了各类会计人员服务管理事项。

  全国统一平台由会计人员信息汇聚平台升级为会计人员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全程嵌入系统,实现用户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同时,完成统一门户建设、单位功能开发、历史数据清理等相关工作。后续还将结合会计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需要,持续丰富完善其他功能。

网址及服务对象

  全国统一平台使用网址https://ausm.mof.gov.cn,主要服务会计人员(含报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财政部门(包括会计管理机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等)、用人单位三类用户群体。自2024年9月26日起,各级财政部门、国管局等均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业务。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国统一平台上线运行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推动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财政部门及中央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国统一平台上线运行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落实共建共用全国统一平台的责任,自觉维护全国统一平台的权威性。

  (二)加强组织引导。各地财政部门及中央有关单位要做好全国统一平台的宣传、引导、培训等工作,指导会计人员及本部门工作人员使用平台、熟悉操作,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财政部将加强业务指导,对各地财政部门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地财政部门及中央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的全国统一平台推进机制,把平台各项功能用好用实。财政部将做好技术支撑和数据安全保障,设立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收集听取意见、解决有关问题,并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持续调整、丰富和完善全国统一平台功能。

操作指南

会计人员注册和登录

  1.会计人员注册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图1-1)为:https://ausm.mof.gov.cn/index;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入到注册操作页面(图1-2);

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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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1.1 注册信息填写

  在注册页面首先选择证件类型,分为内地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护照(外国)。在选择完证件类型后输入证件号码、真实姓名、密码、确认密码以及手机号。在进行姓名填写时,如果名字中包含生僻字,点击输入框右侧生僻字选择对应生僻字。

  填写完所有信息后,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手机短信验证码在3分钟内有效,且每3分钟只能发送一次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注册,完成注册操作。

  1.2 帮助中心

  在新用户注册页面右侧的注意事项卡片中,点击帮助中心进入到帮助中心页面。页面显示了登录注册的常见问题,以便会计人员查询解决问题。

  2.会计人员登录

  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首页,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到登录页面(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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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2.1 登录

  在登录页面中,输入证件号码或者手机号(注册时所填写的,两者都可以登录)。填写完密码以及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返回到首页并且页面右上角显示会计人员脱敏后的姓名。

  2.2 找回密码

  在登录页面点击登录按钮右下方的“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到找回密码页面。

  填写证件号码、真实姓名、新密码、确认新密码、手机号以及验证码后点击确认重置密码。填写信息请与注册时所填信息一致,否则重置不成功。

  2.3 实名认证

  在信息采集前必须进行实名认证,会计人员在首页点击信息采集时,如果未进行实名认证会在页面自动弹出实名认证窗口。可以直接点击按钮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使用本人账号支付宝扫码即可完成实名认证。

  无法使用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可以在弹窗下方点击线上实名认证。线上实名认证窗口需要上传证件人像面、证件非人像面、手持证件人像面以及选择所在省市。请仔细阅读文件上传要求,按要求上传证件文件。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范围:

  (一)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在内部审计及相关合规、内部控制等岗位工作的,应选择第7项会计监督。

  在管理会计、会计信息化等岗位工作的,应选择第9项其他会计工作。

  (二)不从事第(一)项所列具体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三)暂未工作但拟报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四)暂未工作但具有博士学位拟报名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五)不符合(一)至(四)项采集范围,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级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拟报名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操作指南:

  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到信息采集页面,或者会计人员信息服务下的信息采集(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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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1

  3.1 会计管理部门

  工作经历页面点击下一步,进入到会计管理部门页面(图3-2)。在会计管理部门页选择所在会计管理部门省、市、区县。关系到后续信息采集审核等一系列操作,请认真核对后,勾选“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后提交审核。

  在职在岗人员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应选择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

  【提示】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会计管理部门:

  (一)在职在岗人员:请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填写实际工作地或营业执照上的办公地址均可);

  (二)全日制在校学生:请选择学籍所在地;

  (三)其他人员:请选择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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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2

  3.2 采集须知

  信息采集首先进入的是采集须知页面,主要包括采集范围选择以及材料准备提示(图3-3)。请仔细阅读并选择自己所属的采集范围。材料准备为完成信息采集所需的材料,提前准备以便顺利完成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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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3

  3.3 基本信息

  采集须知页点击下一步进入到基本信息页。在基本信息页中需要上传清晰、完整、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片,并且要求不小于10KB,像素>=295*413px,请仔细阅读上传照片框右侧的说明。基本信息中有效身份证件类型、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手机号码为注册时所填信息,基本信息页不可修改。

  【提示】

  (一)注册时应认真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密码等信息并进行核对。

  (二)在基本信息页面需要上传会计人员的清晰、完整、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片,照片须为清晰、完整、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不小于10KB,像素>=295*413px,模糊、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戴帽子等照片不允许上传,需保证照片清晰度。

  (三)身份证明附件上传格式为jpg、jpeg、png,图片大于20KB且不超过500KB。图片建议进行裁剪,去除多余的部分,尽量做到满图满框,且标题朝上的状态,保持图片清晰完整。

  在填写完整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到教育经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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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4

  3.4 教育经历

  在教育经历页中,点击新增进行教育经历的信息采集。新增教育经历弹窗包括培养方式、学校名称、学历、学位(填写已取得证书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以及根据所填信息上传必要的附件(图3-5)。

  在填写完教育经历信息后页面表格会回显填写完的信息,可以进行查看详情、编辑以及删除操作(图3-6)。

  【提示】

  (一)填写的教育经历信息如学校全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证书编号等应与上传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一致,证明材料学校全称应有学校盖章。

  (二)教育经历证明材料上传格式为jpg、jpeg、png,文件大于20KB且不超过500KB。所有图片建议进行裁剪,去除多余的部分,尽量做到满图满框,且标题朝上的状态,图片应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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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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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6

  3.5 工作经历

  教育经历页面点击下一步进入到工作经历页,在工作经历页中点击新增进行工作经历的信息采集(图3-7)。选择工作开始时间和工作结束时间,工作结束时间可以选择至今,如果选择至今则需要上传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在填写完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所属行业、工作单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后选择是否有会计工作经历。若选择是需要新增本单位会计工作经历。会计专业职务为非必填,如果填写了会计专业职务需要选择会计专业职务聘任时间(会计专业职务聘任时间不能早于工作开始时间)以及上传聘任证明。

  在填写完工作经历信息后页面表格会回显填写完的信息,可以进行查看详情、编辑以及删除操作(图3-8)。

  【提示】

  (一)工作经历模块填写说明:

  在职在岗人员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在“工作结束时间”栏勾选【至今】,并上传工作证明(建议按照模板填写,工作证明模板下载方式:关注“海南省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词“工作证明模板”获取)。

  非在职在岗人员(含离职待业人员)无需勾选【至今】,可在工作经历模块【新增】并填写以往工作经历,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会计人员应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由会计人员本人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

  会计人员若有多段工作经历,请在工作经历模块逐条【新增】分别进行填写,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会计人员应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由会计人员本人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

  (二)会计专业职务为非必填项,如果填写了会计专业职务需要选择会计专业职务聘任时间(会计专业职务聘任时间不能早于工作开始时间),会计专业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应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如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的聘书或聘任文件。如无相关会计专业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证明材料,此处可以不填写。

  会计专业职务包含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担任这些职务需要先取得对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被用人单位聘用为对应的会计专业职务。取得初级证书可担任会计员和助理会计师职务,取得中级证书可担任会计师,取得高级证书可担任高级会计师,取得正高级证书可担任正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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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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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8

  3.6 审核告知

  提交完成后到审核告知页面,审核告知页面显示审核状态以及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图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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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9

会计人员信息变更

  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然后点击信息采集右侧的信息变更进入到信息变更页面,或者会计人员信息服务下的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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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4.1 基本信息变更

  会计人员仅在信息采集审核通过状态下允许变更。信息变更默认进入到基本信息变更页面,点击左侧的教育经历或者工作经历可以跳转到教育经历变更或者工作经历变更。基本信息变更页面展示了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部分信息脱敏显示。点击“进行变更”操作按钮,进入到编辑信息弹窗。

  变更保存后,可在基本信息表格上方,当前信息的右侧,点击变更记录查看已提交的基本信息变更记录。点击详情可以查看详细信息,并且变更信息会标红显示。

  4.2 教育经历变更

  点击左侧教育经历,进入到教育经历变更页面。页面显示信息采集时新增的教育经历,可以进行查看详情、变更、变更删除的操作。也可以继续新增教育经历,但新增教育经历时间不得和已新增的教育经历时间交叉。

  变更保存后,可在教育经历表格上方,当前信息的右侧,点击变更记录查看已提交的教育经历变更记录。信息包括审核方式、审核状态、变更类型、变更方式以及提交时间。点击详情可以查看详细信息,并且变更信息会标红显示。

  4.3 工作经历变更

  点击左侧工作经历,进入到工作经历变更页面。页面显示信息采集时新增的工作经历,可以进行查看详情、变更、变更删除的操作。也可以继续新增工作经历,但新增工作经历时间不得和已新增的工作经历时间交叉。

  变更保存后,可在工作经历表格上方,当前信息的右侧,点击变更记录查看已提交的工作经历变更记录。信息包括审核方式、审核状态、变更类型、变更方式以及提交时间。点击详情可以查看详细信息,并且变更信息会标红显示。

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

  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进入到会计人员信息调转页面,或者会计人员信息服务下的属地关系调转(图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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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1

  5.1 调转申请

  在会计人员信息调转页面中点击“调转申请”按钮,进入到调转申请页面,填写调转信息。首先要选择调转原因,选择不同的调转原因需要填写不同类型的信息。调转原因分为工作单位所在地变动、学籍所在地变动以及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变动三种类型。

  信息采集未完成或者信息采集尚未通过,存在审核中的信息变更申请、调转申请、奖惩申请以及视同教育申请。选择的调入地管理机构与当前所属管理机构相同。这些情况不允许提交调转申请,在提交时页面会有提示(图5-4)。提交调转申请必须要上传调转证明材料,工作岗位变动请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学籍变动请上传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或其他学习证明,户籍或居住地变动请上传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信息填写完成并上传完证明材料后提交审核。

  5.2 调转信息

  提交完调转申请后,在会计人员信息调转页面可以查看已提交的调转申请。信息包括调转类型、调出省市县、调入省市县、调出时间、审核状态以及证明材料预览。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会计人员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入到考试报名页面,或者通过会计人员服务窗口进入网上报名,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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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直接进入到选择考试界面,在选择考试界面可以查看已创建的考试,考试信息包括考试名称以及级别,点击操作列表中的“进入”按钮进行该场考试的报名.

会计人员职称管理

  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用户在首页点击会计职称管理进行职称信息采集,如图: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列表,【自动获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功能是从信息库提取当前会计人员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当存在时提取会显示“获取更新成功”,信息来源为系统记录,当不存在时会提示“未获取到数据,您可以通新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录入”。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登录全国会计统一平台之后,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可进入继续教育模块,会计人员通过该模块可查看继续教育情况和申请继续教育学分,如图:

  8.1 查看继续教育情况

  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之后,显示查看继续教育情况和继续教育学分申请两个页面。

  查看继续教育情况界面主要展示个人继续教育历史,每一年一条信息,自动更新本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往年继续教育情况不会被变更,如图:

  点击查看可跳转到对应年度,可查看对应年度的继续教育情况,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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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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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s://jx.mof.gov.cn/xxgk/tongzhitonggao/202410/t20241024_3946222.htm
[2].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指南(2025年6月)|海南省会计学会   https://mp.weixin.qq.com/s/9HcDVOwG_GgJAch1d4U5zQ
[3].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指南.pdf|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s://ausmcdn.mof.gov.cn/front/cdn/styles/czsc.pdf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